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过党员群众座谈会、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等环节,拟确定潘胜等1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潘 胜 张义仁 聂 可 王东桥 孔颖婷
黄品歌 屈智超 彭宇志 孙 涛 杨 浩
钟 婧 刘 冉 朱权威 康 艳 罗湛程
刘嘉诚 韩静轩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馈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总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7-87282120
联系人:王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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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30070
中共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大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