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5-23)
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各位同学,大家的毕业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我们将按以下程序完成:
1.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最近)。
2.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辅导员登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5月27日晚上前完成,发送到moody027@qq.com。5月27日之后有工作有变动或新增的,请及时由个人到穆凯锋老师处更正信息)。
3.毕业生党员在所在学院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相应党组织(离校前完成,另行通知)。
目前,我们开始进行第一步、第二步程序,即:
1.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2.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辅导员登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
关于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去向,说明如下:
1、已落实单位的,所去的单位有党组织的,其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单位的,该单位无党组织的,其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党组织关系一般放在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即可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党组织关系挂靠在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请各支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详细填写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说明:
凡毕业生党员,无论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省外、省内,还是保留在学校,其信息都必须登记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上。具体填表要求是:
(1)文字之间不要使用空格,如姓名为“张三”,输入“张三”,不要输为“张 三”。
(2)“学历”栏填写“本科”。
(3)“入党时间”输入时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入党时间为2004年5月8日输入为20040508。
(4)毕业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如果在毕业离校之前能正常召开支部大会,并能通过转为正式党员的,作为正式党员转出,在“党员类别”中填写“正式”,否则作为预备党员转出,在“党员类别”中填写“预备”。
(5)“毕业生所去单位”指毕业生毕业后所去的工作单位或其档案接收单位,从省一级填写起,不要使用简称。
(6)“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如果不清楚,请毕业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7)“省内或外”栏填写“省外”(指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以外的)、“校内”(指考取本校研究生、留校工作或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不转出的,属于此三种情况的请在备注栏中分别用“考取研究生”、“留校工作”或“暂不转出”标明)、“省内”(指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内本校以外的)。
毕业生离校前,学院会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凭该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以下内容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一个月内告知他们并印发至人手一份)
1.毕业生党员亲自办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近几年,部分毕业生党员委托同学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在工作报到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单位人事部门或部门领导,委托办理,极易导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给毕业生本人带来很多麻烦。因此,毕业生党员在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报到时,由本人亲自办理,如确实不能亲自办理,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2.认真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名称
在填写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将要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例,有些企业内部有党支部,但没有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权限,党组织关系需挂靠在当地某一级党组织下)。近些年来,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时,直接在工作单位名称后加上“党委”,而该单位确因没有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带来诸多不便。有些毕业生党员的工作单位有权接收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因工作单位党组织名称有误,也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时务必慎重。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需要重开介绍信的,要在原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回学校重新办理。
3.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所携带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若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报告,由学院党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客观原因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予以补办。
4.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更改
若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若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还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和本人书面情况说明,由学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辅导员到组织部办理,超过介绍信有效期的,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5.注意几个时间
(1)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遗失补办、更改等也不应超过有效期。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不予办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及时与所在学院党委联系,说明情况,以便学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预备党员转正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不再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管理,所以尚为预备党员的毕业生,在预备期满时,在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故此类毕业生党员应注意预备期满前及时向新单位提出转正申请,按期转正。没有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的预备党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免耽误转正。
7.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
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在学生离校前已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例:人事档案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则入党材料也一并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入党材料不具有变动组织关系的效力,只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作为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且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例:某毕业生党员毕业后将人事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按有关规定该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不可因档案未转出而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于毕业生仍为预备党员的,为了便于毕业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应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例:某生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居委会党组织,将人事档案托管于人才中心,这样不利于毕业后办理转正手续,可将组织关系一同转往人才中心)。
二、关于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
1、前期已通知各位在2012年5月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准备自己的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9篇。请大家注意:转正申请的落款时间应该在转正日期前一个月以内,比如,转正的日子应该为2012年5月23日,那么转正申请的提出日期应该在2012年5月23日之前一个月。另外,思想汇报要注意有班级、姓名和日期的最后落款,最后落款的时间不要挨得太近,要有间隔性。
2、各支部自行决定支部会开会时间,但是务必在下周二之前全部完成。支部会开完后,各支部书记要完善党员材料里的有关内容,涉及到盖章的,到学院给穆凯锋老师盖章。不确定的,请提前咨询穆凯锋老师。
本次转正名单(请各党支书审查有无出入和错误):
机制0801 李靖 卢根 王侃 苏伟
机制0802 彭键清 陈传节 陈胜
机制0803 许京亚 曹利平 刘帅
机制0804 黄河 王宇驰 张乘畅
机制0805 舒键清 辛兴 黄仁爱
机制0806 朱坤 刘子源 张小强
机制0807 王文杰 叶龙 杨东初
机电0801 张良 韩烨 谢福林
机电0802 王浩 刘明华 林曜
机电0803 马健 杨悦 武振中 闫箭
机械化0801 汪星星 林国能 向保才
机械化0802 张胜强 郝登高 徐龙生
三、毕业生党员审核。有问题的,由学院后期直接和党支书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