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务聘任总体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程序
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人事处资格复审、下达岗位控制数、学科组评审(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约的程序进行。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教授四级岗和其他正高职务的评审;各学院学科组负责副教授七级岗、讲师十级岗的评审,并推荐教授四级岗候选人;非教师系列学科组负责评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并推荐正高职务候选人。
体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以及非教师系列职务的学科组评审(议)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系列职务的学科组评审(议)由各学院组织。
二、申报资格与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须按《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校发[2011]57号)的条件申报,各推荐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上报。
评审条件按《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校发[2011]59号)执行,在岗位控制数内择优评审。
三、材料受理
上报材料统一采用专业技术职务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rsgl.hzau.edu.cn/zhicheng/)。
各单位需上交《单位推荐报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人员花名册》(同时提供电子版)各一份。
申报人员须提交申报软件自动生成的《岗位申请表》(一式十五份),所有输入信息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由单位统一审核,复印盖章后装订成册,入袋上交,材料袋须注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和申报职务。
四、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7月1日-9月10日: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申报、材料整理和展示、推荐等工作;
(二)9月10日-9月15日: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
(三)9月15日至9月20日:学校集中接收各单位上报材料,网上公示至12月31日;
(四)9月21日至9月30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10月8日至10月15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六)10月16日至11月10日:学校核定、下达岗位控制数,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
(七)11月10日至11月25日:各学院学科组组织评审(议),学校组织体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非教师系列的评审(议);
(八)11月26日至11月30日:公示各学科组评审(议)结果,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12月1日后:公示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学校审批及办理有关岗位聘任手续。
五、评审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评审费收取标准为高级200元/人,中级100元/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积极作用,严格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评议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办法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2.各单位要对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推荐时要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并作民主测评,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参加人数的1/2方可推荐上报,推荐报告中要说明测评结果和公示情况。未进行公开述职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3.自今年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网上申报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人员须认真了解网上操作说明,实事求是进行填报,一经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将被认为申报一次。申报者所在单位、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要明确专人按规定时间做好申报者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4.评审期间,对所有进入评审程序的申报材料实行全程公示,凡有他人举报之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5.各学科组和评审委员会委员要严格按照今年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议),实行实名投票制。对出现滥用权力、违反学校规定者,实行问责制,取消其委员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6.建立科学合理的申诉复议机制。提出申诉或举报的,须向人事处递交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经核实后,按管理权限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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