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培养体系,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现将申报2013-2014学年度教师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形式
1.学历补偿教育:主要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2.其他业务性培训:包括课程进修、国内外进修、博士后研究等。
二、审批程序
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填写附件1《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报人事处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三、审批原则
(一)教师培养计划的审批原则
1.学历补偿教育
(1)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原则。学校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报考国内外一流学科的名校名师的研究生,推动学科专业发展。
(2)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
(3)报考的基本条件:来校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报考申请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要求更改报考学校、报考专业的需经学院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凡未列入当年培养计划,擅自报考的,学校不予资助。
2.其他业务性培训
(1)受聘于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近三年未安排培训进修的教师优先推荐。
四、经费使用
研究生学历补偿教育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学费。其他业务性培训在完成培训进修任务且考核合格后报销培训费用。
五、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所)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狠抓落实;要以加大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发展学科教师的培养培训为重点,认真申报2013—2014学年度教师培养计划。
2.请各单位收集申报教师提交的《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并填写附件2《教师培养计划汇总表》,于2013年4月24日前一并交予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rscszk@mail.hzau.edu.cn。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7282032
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