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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青年人才楼住房的通知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3-04-24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青年人才楼即将竣工,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提前点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校内无房、居住在合住房、平房或一室一厅住房内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已婚(或年龄满30岁的未婚)青年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1.职工个人下载并填写《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青年人才楼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交各单位房委,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交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102室;

3.房产管理科审核后张榜公示申请人信息,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4.房产管理科组织申请人选房;

5.住房竣工验收后选房职工在房产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三、选房办法及租金标准

按照《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教职工分房积分计算办法》(见附件二)计算分房积分,即职级分+工龄分+配偶补贴分,职工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房;

租金标准见附件三:《青年人才楼租金明细表》。

四、申请时间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8日,过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1.配偶单位分配有福利房(含双限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不接受住房申请;

2.已居住校内两室一厅(含小三间)及以上住房的教职工暂不接受住房申请(具有副高、副处及以上职务(称)的教职工除外);

3.青年人才楼采用指纹门禁系统,房产管理科将加强对住房的管理,严禁转租(借),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校内申请周转房的资格;

4.新教工住房的租期与2012年7月1日之后、入住青年人才楼之前的租房租期合并计算,三年内按照市场租金的60%计收房租,三年后按照市场租金计收房租,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政策执行。

5.2013年元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新教工的住房另行安排。

后勤管理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