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务聘任总体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初审推荐、相关职能部
门审查、人事处资格复审、下达岗位控制数、学科组评审(议)、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约
的程序进行。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四级岗的评审;各学科组负责七级岗、
十级岗的评审,并推荐四级岗候选人。
二、申报资格与评审条件
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按《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其他专业
技术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评
审基本条件》、《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校发
[2013]126号)文件要求执行,在职数控制范围内择优评审。
申报人未达到相应评审基本条件的,不得推荐和评审。
三、材料受理
材料申报统一在专业技术职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址:http://rsgl.hzau.edu.cn),申报人须认真了解网上操作和填写说明,实
事求是填报。
各单位需上交单位推荐报告一份,各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软件自动生成的
《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所有输入信息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附
件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统一审核,复印盖章后装订成册,入袋上交,材
料袋须注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和申报职务。
四、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8月1日-9月20日: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申报、材料整理和展示、
推荐等工作;
(二)9月21日-9月30日: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
(三)10月8日至10月10日:集中接收各单位上报材料,网上公示;
(四)10月11日至10月15日:人事处复审;
(五)10月16日至10月25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六)10月26日至11月15日:核定、下达岗位控制数,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
务评聘工作会议;
(七)11月16日至11月30日:学科组评审(议);
(八)12月1日至12月15日:公示学科组评审(议)结果,学校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12月15日后:公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学校审批
及办理有关岗位聘任手续。
五、评审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收取标准为高级200元/
人,中级100元/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六、有关说明
(一)在“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
外教育或科研经历”的规定中,对非校级以上重点学科教师,今年暂不作
要求,但须有国际交流与合作经历(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境)
开展学术交流、邀请海外专家来校讲学、主持或参与国际合作项目等),
并提供可资证明的材料。
(二)坚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限次申报制度。申报人员一经网上申报系统
提交申报材料,则视为申报一次。
(三)继续实行申报资格和评审基本条件双重审核,只有符合申报资格并
达到评审基本条件的申报者,方可进入学科组评审。
(四)图书馆、附属学校、校医院按教育部批复的设岗比例,自主开展
评聘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学校文件规定开展评议和推荐工作。继续坚持评
审政策公开、评审办法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
监督的“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要进行公开述职,
推荐时须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并作民主测评,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参
加人数的1/2方可推荐上报,推荐报告中要说明测评结果和公示情况。未
进行公开述职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要明
确专人按规定时间做好申报者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人事处对申报材料
和审核情况实行全程公示,参与审核人员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凡发
现学术不端现象,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评审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议),实行实名
投票制,对出现滥用权力、违反学校规定者,实行问责制,取消其委员
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四)坚持科学合理的申诉复议机制,如有申诉或举报,须向人事处递
交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经核实后,按管理权限由相关职
能部门处理。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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